五是彰显文化特色,塑造齐鲁建筑风貌。保护传承历史文化,运用数字技术精准记录遗产信息,倡导以“微改造”方式开展活化利用。强化城市设计与风貌管控,鼓励挖掘齐鲁建筑文化内涵,创作建筑精品。
六是优化发展环境,规范行业市场秩序。加强行业招标投标和资信管理,按有关规定对不合规企业标注“资质异常”。完善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建设专业人才队伍,强化注册人员执业监管与继续教育,发挥行业领军人才引领作用。
七是强化组织实施与部门协同。加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等部门间的协同配合,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推广优秀案例,营造崇尚设计、追求品质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