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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建厅:两个通知 两个标准体系 山东压实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
2025/11/3 15:05:20 来源: 】 浏览:12

为大力推进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建设,明确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期分别印发《关于落实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关于落实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的通知》,并编制形成《山东省工程建设质量标准体系(2025年)》和《山东省工程建设安全标准体系(2025年)》,两个通知与两个标准体系构建起“责任明晰、标准先进、约束有力、治理高效”的质量安全管控新格局,为全面提升山东省工程品质和安全水平提供制度和技术支撑。

两个通知明确了建设单位在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方面的首要责任。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执行法定程序,严禁未取得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建设;严格执行工程承发包制度,依法组织招标确定具备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严禁肢解发包工程、违规指定分包单位;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严禁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对确需调整工期且具备可行性的,要有经专家论证的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技术措施和方案。

建设单位要严格勘察设计,要组织勘察报告验收、勘察技术交底和验槽,不得设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构件配筋率、单位建筑面积钢筋用量上限等要求,严禁以“优化设计”等名义变相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擅自修改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保证资金到位,积极推进施工过程结算和无争议价款结算,不得以审计或结算审核结果未出具为由拒绝或延迟付款;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在施工现场设立专门质量管理部门或配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加强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隐蔽工程等质量管控节点监督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有效防控隔音差、串味、渗漏、开裂等住宅工程质量易发问题,并落实质量信息公示、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等制度;严格委托检验检测,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检测机构减少检测项目、降低检测标准、出具虚假报告,不得转嫁检测费用。

在安全方面,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标准,严禁对相关参建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压实主要负责人责任,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严禁层层推卸、弄虚作假、搞“挂名法人”逃避安全责任;足额拨付安全文明措施费,在施工合同中明确费用总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强化危大工程管控,在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施工中委托第三方进行监测,对发现不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健全安全自查机制,要自行或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专业机构检查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排查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后组织安全专项评价,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两个标准体系覆盖了从规划、设计、施工到验收、运维的全生命周期,结构清晰、内容全面。首次以体系化的形式,构建了层次分明、协调配套的质量安全标准框架,融入了节能降碳、绿色建造、智能建造、装配式建筑等新理念,将响应政策调整和行业发展同步更新,通过定期评估、工程实践反馈及技术升级等,优化迭代标准,保持长期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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